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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催告合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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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合同终止的催告合理期限为三个月。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如果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延迟支付购房的款项,经过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还是不履行的,除了当事人有其他约定以外,其中一方申请解除合同的请求应该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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