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提起民事诉讼。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申请强制执行。
或者还可以向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一、债务纠纷产生后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保护债权
债务纠纷产生后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护自己的债权:
1、协商方式:双方产生债权债务纠纷后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提起民事诉讼。
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如果对方在十五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
二、债权人怎样保证自己的债权的实现呢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证自己的债权的实现: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提起民事诉讼。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申请强制执行。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