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字泊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来源:字泊教育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达到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4.建立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5.参与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6.为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

(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ipo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