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服刑人员离婚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如果服刑人员不同意离婚,且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可能不会判决离婚,需要在收到判决之后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与服刑人员起诉离婚的程序:
1、原告可以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诉离婚。2、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答辩。
4、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辩论,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一、双方感情破裂怎么办离婚协议书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无子女起诉离婚程序
无子女起诉离婚程序:
1、原告写好起诉状,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向起诉。
2、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答辩。
4、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辩论,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