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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要如何设定交付地点?

来源:字泊教育

买卖合同中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设定交付地点,交付地点可以设在出卖人所在地,也可以设在买受人所在地等地点。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零三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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