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第二审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只能申诉,不能上诉。申诉不影响第二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效力。
一、审理再审案件程序是什么
审理再审案件程序是由原审人民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民事诉讼有几次上诉机会
民事诉讼有一次上诉机会。一审不服的,可以上诉至二审,由于我国是二审终审制,所以如果此时还是有异议的话,只能申诉,申请再审,但此时二审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并且不会因你的申诉而中止执行二审判决。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重新审判的活动。
三、再审案件中的审理与一二申案件的审理有何不同
一审是对民事诉讼案件最初一级的审理;二审是对上诉案件进行二次审理;再审是对发生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进行纠正的审理。区别如下:
1、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的管辖权;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的审判监督权。
2、审级不同。第一审诉讼程序是案件在第一审人民审理适用的程序;而第二审程序是案件在二审审理的程序,它是一审案件受诉的上一级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适用的程序。
3、审判组织不同。一审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合议制和独任制;而二审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采取合议制,并且合议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不能有陪审员参加。
4、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审理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而第二审审理对象是一审的裁判。
5、审理的方式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民事诉讼案件,只能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而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民事上诉案件,可以根据案件事实是否已经清楚等实际情况,选择采取开庭审理或者径行判决的方式。
6、裁判的效力不同。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