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名:现请办理市外干部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接收单位名称:,本人承诺选择( ):
( 1 )迁入本人固定住所。以《房地产权证》为准,且房地产权证的权属为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拥有的房产;
( 2 )迁入接收单位集体户,若单位不具备设立集体户条件的,户口落在单位所属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户(根据珠海市令第60号《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及珠公发[20xx]28号《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五条);
( 3 )只调动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迁户口。
承诺人签名:
盖单位公章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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