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现场勘察记录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进行设计施工,为了给方案设计打好技术基础,提供技术依据,甲乙双方参与现场勘察的人员,按照GB/T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规范》第四章所规定的勘察内容,以博物馆建筑平面图为基础,在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现将勘察结果记录如下:
1、博物馆建筑概况及周边情况
2、防范区情况
3、防护重点
初步确定文物库房及文物修复室为禁区,展厅为防护区,展馆内通道及展厅外为监视区,中心控制室设在一层禁区。文物库房1、修复室及展厅为一级防护部位,文物库房2及4个展厅为二级防护部位,其余三个文物库房为三级防护部位。
4、光照情况
地下室为人工照明,开灯时照度为500l_,闭灯时为0.0002l_。展厅内外白天有自然光和人工照明相结合,照度可达到3000l_,夜间闭灯后,照度为0.03l_。
5、电磁环境
1博物馆周围无大型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电台,无大型电器设备和大型机械设备,因此,没有震动、噪声干扰,电磁辐射干扰微弱。6、气象条件
见当地气象情况说明表。
7、供电情况
博物馆为城市电网供电,线路故障、例行检修为主要停电原因,停电时间一般为2-10小时。
8、图纸
甲乙双方确认由甲方提供的下列图纸,作为现场勘察、方案设计和管线敷设的依据:
文物管理局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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