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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住房公积金提取

来源:字泊教育


离婚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包括:契税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公积金的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以及买方公积金提取记录复印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提取公积金收取手续费吗

提取公积金不收取手续费。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2、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全款买房属于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所以此种情形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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