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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刑事辩护中是否有权拒绝作证?

来源:字泊教育


法律分析:被告人有权拒绝自证其罪,但必须接受审判机关的调查和质证,并就指控罪名提出辩解。如果被告人拒绝作证,则可能会对其辩护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被告人有权拒绝自证其罪,但必须接受审判机关的调查和质证,并就指控罪名提出辩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有权向被告人说明其拒绝作证可能产生的后果,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因此,被告人在刑事辩护中有权拒绝自证其罪,但必须接受审判机关的调查和质证,并就指控罪名提出辩解。律师有权向被告人说明其拒绝作证可能产生的后果,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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