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民基本上不支持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请求,除非一些特殊案件或者当事人事先对律师费的承担有约定。不支持该项请求的主要理由是,当事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全部诉讼活动,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当事人进行诉讼必须由律师代理,因而当事人根据其自身的情况可以选择聘请律师,也可以不聘请律师,所以在诉讼中产生的律师费与被告违约或侵权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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