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1、跨省市外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一倍,报销比例降低10%;
2、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住院总费用的20%计算(最低两千元,最高一万),报销比例为55%;
3、未经转诊到外地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再降低10%;
4、跨省就医起付线按照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为60%;
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50%。
跨省就医的报销流程: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医保卡、转诊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等;
2. 提交报销申请:在就医地或户籍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报销申请;
3. 审核材料:医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 核算报销金额:根据当地医保和实际费用,计算可报销的金额;
5. 完成报销:审核通过后,报销金额将划拨到指定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支付。
综上所述,跨省就医的报销比例存在多种情况,包括起付线增加、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按费用计算、未经转诊等,最高报销比例为6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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