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或者其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对于已经认定的工伤职工,在医疗期结束后,如果有伤残后遗症,需要进行伤残评定。伤残评定分为医学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医学鉴定主要是评定残疾程度,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评定残疾程度对工作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评定的结果将作为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用于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支付;当事人职工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其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工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其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伤残职工在医疗期结束后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条例》第十四条:“宣告工伤的职工毁容、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其他残疾后遗症,经双方同意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同时作医学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以上就是工伤医疗费用如何申请伤残评定的相关法律分析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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