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员工不辞而别,单位可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如果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损失赔偿额。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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