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安居工程住房;权证书的房屋;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住房;平价房;解困房;再上市房这九种划分形式。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分为:国家所有住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公民私人所有住宅;其他经济组织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一、房屋产权有几个类别
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国家所有住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公民私人所有住宅;其他经济组织所有住宅,如联营企业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投资建造合伙购买的房产等。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二、房屋权利性质分类
房屋按产权性质总共分为类:
1、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具体又分三个细类:直管产、自管产、军产。直管产又分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和拨用产。
2、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3、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4、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5、股份制企业房产。指股份制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6、港、澳、台胞房产。具体又分为合资产、合作产和独资产。
7、涉外房产。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投资建造合伙购买的房产,又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企产和外产。
8、其他产。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产,都归在这一类。具体有四种:其他产、代管产、宗教产和社团产。
9、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10、有限产权房。是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或企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根据上述规定,产权人应当向规划部门申请变更房屋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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