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确保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省厅要求示范区尽快部署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
20xx年,关中地区4市1区环保部门在当地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关于做好西安世园会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xx〕24号)精神,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宝鸡、渭南等地仍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西安、咸阳虽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但仍有疑似火点被环境保护部公布。为此,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把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我省改革开放新形象的高度来认识,按照省厅、当地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环保部门要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重要意义,要把秸秆禁烧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要根据夏收农忙时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宣传工作要努力扩大覆盖面,深入田间地头,力求收到实效,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 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确保实现全面禁烧
市、县环保部门要在当地、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会同、农业、农机等部门集中力量确保重点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机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做到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察,严格控制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焚烧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焚烧蔓延之势。对不听劝阻、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秸秆禁烧工作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禁烧期间,省厅将组织力量对关中地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和环保部12369网站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发现的火点予以通报。
请各市(区)于6月30日前将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封东琪
电话:(兼传真)
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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