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必须招标而不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处分指行政处分。对于招标人违法有关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应负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包括警告、责令改正、罚款、中标无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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