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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借钱还需要还吗?

来源:字泊教育


用于共同家庭生活的,不需要偿还,但用于一方个人日常消费的,需要偿还。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一、哪些是夫妻个人债务?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具体如下:

1、夫或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婚前个人的举债行为,一般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擅自以夫妻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为对外担保行为时应征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除非事后夫妻有明确约定或夫妻另一方事后追认,否则一方要单独承担责任。

3、夫妻一方因从事违法行为或恶习所负债务。

对于一方将钱用于、吸毒所负的赌债、毒债等,一般配偶不需要偿还。但对于第三人的借款,如果第三人善意且不知情,仍需保护其利益,对外以夫妻财产承担。但夫妻内部,应由过错方承担。

4、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偿还离婚时哪些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婚后财产和债务如何分割

婚后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的前提下,都是夫妻共有,一人一半。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用于个人消费或者主要用于个人消费,则属于个人债务,自己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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