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不算起诉,具体原因如下:
1、因为诉前调解发生在提起诉讼之前,所以一般认为诉前调解的启动应在案件当事人到立案之时。具体而言就是设立调解室,在当事人来院立案时,立案人员审查案件,如果认为该案件适宜调解,则应建议当事人首选诉前调解,并征求、询问当事人意见。如果当事人愿意,则应暂缓立案,帮助当事人进行调解;
2、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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