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及相关法律依据。合同工的待遇较低,工作权限有限,招聘方式通过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而正式工工资相对稳定高,具有执法权,招聘方式通过考试获取编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关系应当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则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1、待遇不同
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的,然而工资普遍较低和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
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其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并且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
2、工作权限不同
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
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其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3、招聘方式不同
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其通过面试流程后,可以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正式工则是通过公、事业单位考试和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合同几年后为长期合同
签订长期合同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注意:只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而非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结语
合同工和正式工在待遇、工作权限和招聘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合同工的工资较低且扣除社保后更低,而正式工的工资相对稳定且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合同工只能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并可以指挥合同工。合同工通过面试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而正式工则通过公、事业单位考试等方式获取编制上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应当通过书面劳动合同建立,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劳动者可以签订长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年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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