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快递公司应该明白,顾客也有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应该遭受不公正的对待。因为快递服务的最终落地是和顾客直接对接。
【法律依据】:
《快递条例》
第三十七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联系方式,接受投诉和举报,及时核实、处理,并自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
第五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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