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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有争议离婚能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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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经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存在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7)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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