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在哺乳期时,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得阻止,且离婚后,女方无需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着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在判决归属时,主要考虑父母的情况,一般会把小孩判给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
法律分析
在哺乳期时,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得阻止,且离婚后,女方无需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着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在判决归属时,主要考虑父母的情况,一般会把小孩判给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同时,根据该意见第一条第二款,如果女方提出离婚且孩子两岁以下,男方不得阻止,且离婚后,女方无需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如果孩子两岁以上,在判决归属时,主要考虑父母的情况,一般会把小孩判给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另外,根据该意见第一条第三款,父母双方协议两岁以上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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