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对方有外遇能请求赔偿,但是不一定能得到赔偿,因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是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有外遇不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外遇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婚外情不是法律名词。外遇是指有婚姻关系的人之一,与配偶以外的人有超越友谊的关系,也称为婚外情和出轨。外遇包括男女关系不正当、配偶与他人同居、重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第三者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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